外遇
台揚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補充)

壹、依據:


一、本公司101年11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1,439,076,78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2月28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8169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020001655號函准予辦理。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2.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5.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6. E701010通信工程業。7. 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8.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9. EZ99990其他工程業。10. F401010國際貿易業。11.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2. I501010產品設計業。(一) 研究、開發、設計、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個人通訊設備元件、次系統及系統。2.無線微波通訊系統電子零組件及電子系統設備等產品。(二) 生產及內外銷:1.微波及低頻積體電路以及所用之基片與電容器。2.高週微波、毫米波及光電通訊用之電子組件產品。3.微波、毫米波及光電之局部系統與系統產品。4.綜合外購及自行生產之微波與光電零組件組成之局部系統與系統產品。(三) 生產及內外銷衛星直播電視器材與系統。(四) 設計並承製客戶訂定規格之前各項有關產品。(五) 提供前項產品及相關業務之檢驗、維修、加工、安裝之必要協助與服務。(六) 兼營與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創新二路一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一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71年11月22日,101年5月4日第23次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newmops.tse.com.tw


七、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15,337,203股(含上市普通股413,037,203股及私募普通股2,3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153,372,030元。


2.本次減資新台幣1,439,076,7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43,907,678股(含上市普通股143,110,764股及私募普通股796,914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714,295,25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換發新股票271,429,525股(含上市普通股269,926,439股及私募普通股1,503,086股)。


八、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65351604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


九、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2年3月8日,並自102年3月13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3月1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2年3月1日並完成過戶手續)。


3.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2年3月4日起至102年3月12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4.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2年2月27日起至102年3月12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GDR部份無須股票停止交易)。


5.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2年3月13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海外存託憑證新股於盧森堡交易所同步上市。


6.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2年3月1日(含)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2年3月13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504-8125。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hue1110 的頭像
    shue1110

    shue1110的部落格

    shue11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